警工會施嘉承:能不能讓警察為自己說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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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嘉承/現職員警、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監事

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網路問卷統計,11月24日大選之日員警執勤時數大多達16小時,在特定地區如台北市,部分執勤時數更高達25小時,已嚴重超出一般人所能負擔之工時。而即便在警政署陳署長出面喊話,要讓員警選前充分休息後再執勤之後,選前之夜許多員警的工作時數依然高達12小時,間隔睡眠時間甚至不到6小時,能否應付勤務負擔先擱置一旁,如此使用人力方式,對員警健康所造成的影響無疑是雪上加霜。

然而,基層警察勤務向來都是以配合上級規劃為取向,上級說什麼警察就跟著做什麼。如去年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指示警察清查違建,警察在沒有法令授權與專業知識的情況下就被使喚;又如去年的計程車司機性侵韓國觀光客案,警察又被安排了安程專案特別取締計程車,只為了表現出有作為的模樣,卻未曾去探討案件是否為個案或真有產生模仿犯的現象,一切均是為了官方的面子行動,而不問有無實際效益。

或許警察想講話,但警察人員即使提出意見也會被高層表示僅是個人看法,不具有整體警察的代表性,如筆者曾在記者會上即遭警政署代表當面質疑過。身為執法者卻從未被重視過意見,但現行制度下警察人員又無管道取得整體代表性,那警察人員應該如何為制度的不公發聲?

回歸到這次的選舉勤務來看,警政署,甚至是內政部要求全國警察停休。在原本就高工時的壓榨下,再執行如此重大的勤務時是否曾有問過基層警察同仁之意見?是否有提前做整體的調配?是否尊重過員警的休憩時間?是否曾重視過基層同仁的身體狀況?還是只是讓受命單位自己在各項績效跟專案勤務的夾縫中求生存?在警政署長高聲喊話的情形下,仍有大量單位在選前之夜即便沒有特別勤務,卻要求員警特別停休參加沒有任何實質「教育」的投票日勤前教育。外加上連續上班16小時的傷害,並不是給予1比1的補休就能復元的加減問題。可是基層員警卻沒有任何管道能為自己發聲,甚至沒有抗拒加班跟臨時停休的自由。

而在行政上針對特定事項的解決展現出高動能時,不一定具有效率,效率取決於決策者的能力,完全是由於警察文化並不存在民主這檔事。實行民主當然是一種高耗能的活動,但不能因此造成傾聽淪為口號,即便署長搖旗吶喊,警政高官們也根本不知如何著手。可是警察勤務的內容、工時,經常與員警生命、健康相關,高高在上的決策者當然不應忽視執勤人員的意見,在憾事發生後才來給予假惺惺的慰勉、補助、送別。

這是為什麼,警察人員在平時就應有組織工會或代表會的權利,以實行團結權與對上的協商、爭議,才是一個尊重人民的國家應有的態度。在成為一個警察之前,他們首先是人。我們的警察,不能淪為終將被丟棄的免洗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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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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